第二波最严稽查来了!涉及广东、深圳、上海、浙江、湖北、四川、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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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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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91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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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各地税务局纷纷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10月13日至22日开展第二批全国税收重点工作督查,涉及地区为吉林、上海、浙江、湖北、广东、四川、云南、新疆、深圳、陕西等10个省(区、市)。
金税四期 +大数据,税务局第二波严查开始!10月13日起,“389”企业将是重点稽查对象!
近日,各地税务局纷纷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10月13日至22日开展第二批全国税收重点工作督查,涉及地区为吉林、上海、浙江、湖北、广东、四川、云南、新疆、深圳、陕西等10个省(区、市)。
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于2021年10月13日至22日组织开展第二批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对吉林、上海、浙江、湖北、广东、四川、云南、新疆、深圳、陕西等10个省(区、市)税务局开展实地督查。
2021年税收重点工作督查重点围绕减税降费及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
此次全国税务督查为今年总局开展的第二次督查工作。
7月12日晚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今年第一次督查公告,于2021年7月19日-7月28日组织开展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对天津、河北、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甘肃、大连、宁波、厦门、青海等省(区、市)税务局开展实地督查。
结合第一次督查公告,全国税收大督查主要集中在三大方向:
据数据统计,全国36个地区、共计1.19万户企业尚未享受到税费政策,共计108.16亿元,97户未及时享受优惠10.04亿元;12省41家单位违规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托行政资源转嫁费用1.87亿元;13省和24户央企向中小企业等多收电费、少减免房租8635.78万元。
据数据统计,20个地区在应税事项未发生、缴税时限未到期等情况下,向111户企业多征预征税费29.9亿元;21个地区通过直接出台政策、作为工程款支付前置条件等方式,向1081户施工企业预征税款9.38亿元,给企业造成了大量负担。
据数据统计,15个省市以财政奖励等名义返还税款238.73亿元,返还比例大多为地方分成收入的90%以上,造成了大量财政收入流失。
此外,结合第一次督查结果,实际中发现涉税涉票问题依然存在:
共发现偷逃税款等问题线索多起,涉及金额高达亿元。多发生在高收入群体个税缴纳、汽车销售、农产品采购等领域。
有的企业跨省联手,通过虚构业务、串通定价等,短期内虚开大量发票抵扣税款并随即注销;有的高收入人员恶意出让转移资产,逃缴高额个税。
这也对未来税务稽查提供了方向。